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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2017〕21号(关于组织召开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发布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阅读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制度规定和工作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学校各级党组织近期要组织召开好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校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在2018年元月10日前完成。

二、有关要求

1.要突出会议主题。生活会要重点针对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方面进行党性分析,要触动思想、触动灵魂,切实收到成效。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读懂、弄通、做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老实,强化组织观念,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践行正确政绩观,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工作上苦干实干,在学习上认真刻苦。

2.要认真查找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准则》《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着重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理想信念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信仰信念模糊动摇、精神空虚迷茫,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立场、没有态度等问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重大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独断专行,搞任人唯亲、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作风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弄虚作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出现新“四风”现象等问题。担当作为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庸懒无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组织生活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不主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缺位,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执纪不严、违纪不究,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3.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会前要认真做好安排,提前发出通知,请参会人员做好参会准备。要开展相互谈话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广泛征求意见,要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4.要收集好会议资料。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收集好会议召开的有关资料,校党委民主生活会的资料报送湖北省高校工委,各基层党组织召开生活会的资料作为学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