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发布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阅读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和省属高校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为扎实提升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学校拟对全校所有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学校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检查工作办公室,各院(部)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工作组。
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冯向东 周 进
副组长:邹星庐 吴昌林 李桂兰 石长顺 金国杰 金 鑫
成 员:黄瑞光 冯仲仁 徐秋梅 邓明然 胡雨霞 齐 欢
张 瑾 王 洪 李 雪 罗 萍
办公室组成:
主任:金 鑫
成员:王艳青 万 琼 高 霞 周自伦 明安卿
各院(部)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工作组:
组长:各院为党总支副书记,基础课部和政治理论课部分别由齐欢、张瑾负责。
成员: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检查对象与内容
1、检查对象:全校所有在职在岗的自有教师(含退休返聘教师)。
2、检查内容: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中规定的“红七条”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鄂教思政〔2010〕7号)中明确规定的“十禁止”逐项对照检查。“红七条”与“十禁止”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具体安排
1、个人自查。每名教师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师师德师风情况排查表》逐项认真排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在规定栏中承诺签字(《排查表》请自行复制本《通知》后附件并打印)。个人自查工作应在5月22日以前完成。
2、支部审查。各党支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名教师上报的自查结论进行严肃认真审查(非党员教师纳归所在教研室党支部统一审查),确认无误后由支部书记签署意见上报党总支。本阶段工作于5月23日以前完成。
3、总支核查。各院(部)党总支召开总支会议,对各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核查,总结本单位近年来对教育部“红七条”、教育厅“十禁止”和学校“教师师德规范”的执行情况以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梳理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新要求进一步拟定新时代强化教师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效举措。该阶段工作于5月25日以前完成,相关纸质材料报人事处222室,电子材料传QQ邮箱:2116024050。
4、学校督查。5月28—29日,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深入各单位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5、总结上报。5月30日,学校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是党政各级极为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行教育动员,严格按通知要求建立组织、落实责任,按步骤按标准严密实施、不漏一人。
2、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整改。排查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重点在于发现和解决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问题和弱项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力求全面彻底消除师德风险隐患。
3、强化师德意识,落实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结合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全面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