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1发布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试卷的整体质量,按照学校本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根据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命题、评阅等工作的通知》(教务【2017】22号)中有关要求,将于第9周开始对各教学单位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所有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及其归档材料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卷检查范围
1.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OBE试点专业(课程)课程及班级考试试卷及其归档材料。
2.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非OBE试点专业(课程)课程考试试卷及其归档材料。
二、试卷检查的内容及基本要求
1.试卷命题质量
(1)命题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各类型的题目所考察的能力应符合教学目标,章节内容的分值分配应与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比例基本相当。
(2)试题能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既保证对学生“基础概念、基础方法、基础技能”掌握程度的考核(约占60%-80%),又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创新能力的考核(约占40%-20%)。
(3)试卷用词准确,避免产生多义、歧义,答题说明应明确具体;不得不加任何改动直接选用近三年在同类考试中已使用过的试题,也不得从带题解的习题集中摘选超过试卷总量30%的题目组成试卷。
(4)试题的难易程度恰当,题型编排由易到难;题目份量适中、合理,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答完试卷为宜。
(5)每门课程应命A、B两套试题,并提供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题的标准答案要求清楚明了,评分标准要求细化明确,特别是简答和论述等主观题,要有答案要点和分值;两套试题题型题量应基本相同、难度相当,试题重复率应不高于10%。
2.试卷评阅质量
(1)统一命题考核的课程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
(2)严格按照参考答案批阅试卷;参考答案有误则须更正,并由教师在更正处签字。
(3)使用红色水笔批阅试卷。
(4)每题一律在试卷上指定位置批阅、记正分。分数合成不得有误。
(5)更改判分结果(包括对错和分数)须由教师在更正处签字及日期,且涉及更改的试卷份数不得占该班级试卷总份数的30%及以上。
(6)简答和论述等主观题应按要点步骤给分,不能笼统给分。
3.试卷分析报告
(1)试卷分析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对学生的考试结果、课程教学效果进行分析,对学生学习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原因进行简要分析。
(2)对课程教学的改进措施要有针对性,根据学生得分点和学生掌握知识能力情况,从教学的重难点,教学方式与方法,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改革考试方式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与措施。
4.试卷归档材料
(1)OBE试点专业(课程)课程及班级考试试卷具体内容包括:
封面、A或B卷(空白试卷一份)、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平时成绩登记表》、学生成绩单、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表(按自然班)、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表(按课堂或自然班)、《考场记录表》、《考场违纪情况记录表》(此表视考场情况定)、学生考试试卷、封底。
(2)非OBE试点专业(课程)课程考试试卷具体内容包括:封面、A或B卷(空白试卷一份)、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平时成绩登记表》、学生成绩单、《考试结果分析表》、《考场记录表》、《考场违纪情况记录表》(此表视考场情况定)、学生考试试卷、封底。
(3)平时成绩给分合理、客观。
(4)所有归档材料按档案管理规定依顺序整理分类存入试卷袋。
三、试卷检查组织与程序
1.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自查时间从第6周开始,第8周结束。
2.各教学单位按照检查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所检查试卷的情况做好记录。(检查表可参考附件1、附件2)。
3.学校组织人员对各教学单位自查的试卷进行全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