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3发布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人【20122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五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协议》中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培养方式”和“培养计划”,各单位和教师本人分别提交一份培养情况说明。

 2、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如实填写《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综合情况汇总表》(附件1)、《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复印件、参加会议及培训证明、参加课题情况证明等),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以上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整理并用透明文件夹装好,于201648日前将相关考核资料交至人事处。各单位在考核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许黎。电话:8842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