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同时考虑到师生休假便利,学校在充分征求各单位教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研究决定9月25日(周五)至10月4(周日)中秋节和国庆节合并休假,共10天。10月5日(周一)至7日(星期三)正常上班,9月20日(周日)调整为上班,10月10日(周六)正常休息。请教务部门做好课程教学调整安排。
中秋、国庆“双节”联休,休假时间相对较长,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切实落实好安全巡查、校园管控、后勤保障等工作。学工部门和相关教学单位要督促辅导员加强对离校学生的跟踪管理,及时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精准了解学生动态;同时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好校园文体活动,丰富在校学生节假日文化生活。中秋、国庆小长假出行人员较多,请各单位加强对所属师生员工的安全出行与文明休假教育,确保休假期间安全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