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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评选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发布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阅读次数:

各分工会:

   2021—2023两个学年度,全校工会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在校理事会和校行政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工会各项职能,推动学校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为学校发展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促进工会工作的全面提升,校工会委员会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履行工会组织的各项职能,能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有活力,有效果。

2. 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开拓进取,富有创新精神,受到党组织和广大教职工的称赞。

3. 积极推进本单位民主化进程,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4. 密切联系群众,为教职工说实话,办实事,排忧解难。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反映教职工诉求,教职工队伍稳定。

5. 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重视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工会组织健全,积极争取本单位党政领导支持工会工作,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6. 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教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受到广大教职工欢迎;积极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到位、表现出色并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

(二)优秀工会干部

1. 政治思想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章守纪,勤政廉洁。

2.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群众,掌握教职工思想,了解教职工疾苦。能为广大教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分忧解难,得到教职工群众的拥护。

3. 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工作主动性、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工会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 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章守纪。

2. 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3. 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认真完成工会组织交给的工作,参加工会活动积极并得到分工会成员的认可。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 先进基层工会:全校各分工会。

2. 优秀工会干部: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各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工会女教职工工作委员会委员、工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工会福利工作委员会委员、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

3.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全校在职工会会员。

(二)评选名额:

1. 先进基层工会:从13个分工会中评选推荐3个。

2. 优秀工会干部:13人(各分工会评选推荐1名)。

3.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53人(按各分工会会员人数5%的比例进行评选推荐)。

各分工会评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一。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基层工会”由分工会按照条件,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向校工会申报。校工会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查看平时工作记录、活动组织情况后,召开分工会主席会议进行评议和综合平衡后报校工会委员会。

(二)“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分工会按照条件和名额进行评选,校工会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查看平时工作记录、活动组织情况后,经分工会主席会议评议和综合平衡后报校工会委员会。

(三)对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校工会进行公示。

四、评选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坚持群众路线,遵循民主程序,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教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要求各分工会于6月16日前将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办公室。

(三)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工会和个人均要求填写有关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