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发布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阅读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5月6日起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现将开班和第一次集中学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5月6日(周六)下午14:30
二、地点
行政楼8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全校中层干部,全校党支部书记,党群部门全体成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具体要求
1.参加人员须着正装,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提前10分钟入场,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2.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出具分管领导签字的书面请假条,报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41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