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园公共场所及室内消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5发布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8月9日防疫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校园公共场所及各办公室内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全校室外公共场所以及各楼栋内公共场所由总务处安排人员按规定每天进行消杀。
2.各单位办公室内消杀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可指派人员持学校去年发放的消杀喷壶到总务处综合仓库(88429996)更换新的消毒液喷壶。
3.因消毒液具有一定的腐蚀性,请各单位指定专人保管,确保使用安全。
校防疫办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