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7年大事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4发布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阅读次数:
机关各部门和校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机关各部门和校直属单位(理事会、档案馆、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根据《武昌首义学院“大事记”编写细则》,编写本部门2017年大事记。
一、时间跨度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止。
二、编写具体要求
1.认真查找大事线索,力求全面反映大事。要从文件、校报、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材料、网络新闻、工作笔记、影像资料、奖励证书和奖牌等多种渠道搜集查找大事线索及重要史料,力求做到客观、真实、全面。
2.大事记记载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准确。大事记时间须考证清楚,标示具体,力求写全年、月、日;尽量不用或少用“最近”、“近日”、“月初”、“月底”、“上旬”、“中旬”、“下旬”等不确切的时间表述。
3.编写大事条目一定要做到观点正确,详述得体。大事记言简意赅、概述准确。宜简则简,宜详则详,但只描述事实,少用、不用修饰词语,不含评价性文字。
4.编写大事条目应坚持"一条一事"原则,即在一个条目中着重记述一件事情,而不能把几件事揉在一起。
5.对于持续时间较长的大事,应根据其特点,分别采用分条记述的方法;或按照记事本末的体例作为一个条目合并记述,其时间可以概括书写,也可以标明起止日期。两种记载都必须确保大事记正文内容完整,事实脉络清晰。
6.人物称谓可加职务、职称,人物如有多个职衔仅用其最主要的社会身份或职衔,人名后不加“同志”称谓。
7.每条大事记后应尽量标示其消息来源。
8.记载大事如有照片的在用文字叙述的同时提供照片(jpg格式)。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请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大事记终稿报送校办。
2.报送方式:打印纸质一份,部门负责人审定并签字后加盖单位、部门公章报送校办秘书科,同时通过OA发送电子档至校办王群信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