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招生宣传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发布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
2016年省内高考出台新政策,二本三本合并为本科第二批次进行录取。今年是我校第二次以新校名进入二本招生,招生宣传工作尤为紧迫,事关学校生存与发展,全校师生员工均有责任与义务通过不同形式与渠道宣传我校办学优势,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
学校决定从今年起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力争在同批次招生院校中形成比较优势,逐年提高考生录取的位置值,提高生源质量。为此,学校将组建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招生宣传队伍与目标高中对接。2016年的招生宣传工作将分为考前(4月-5月)和考后(6月中旬)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由招就处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统筹安排好本部门相关工作,积极推荐和选派招生宣传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道德品质高尚,敬业精神强,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及奉献精神;
2.熟悉学校情况,热爱学校,热爱招生工作;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较高的工作热情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体健康;
5.组织纪律性强,能服从工作安排;
6.有招生宣传经验者、在当地拥有较好资源者、中青年优秀教师优先考虑。
7.全校科级以上干部原则上均应积极报名参加招生宣传,欢迎其他教职工报名参加。
二、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参加招生宣传工作的人员可在本单位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统一填写招生宣传人员推荐表,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办公室将名单汇总后交招就处招生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7日。
三、招生宣传人员选派
招就处将根据各单位推荐名单的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参加招生宣传工作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统一反馈至各参与招生宣传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特此通知。